东北网双鸭山12月15日讯 双鸭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局采取五项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与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案件比去年的39件下降了25件,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案件14起,涉及劳动者532人,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223.2万元。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他们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定期向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拖欠工资和诚信等级差的建筑单位,以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中严格把关,避免诚信等级差的建筑单位中标和非法转包行为发生;联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关。工程开发单位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不颁发施工许可证,避免拖欠工资逃逸行为发生时无钱支付农民工工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和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他们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重点,采取利用媒体宣传和深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区散发传单及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检查力度,不断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他们将劳动保障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分成三个组,分别负责建筑、餐饮洗浴和采掘使用农民工比较多的领域,以外来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采取地毯式排查的方式,分兵把守,认真检查,发现有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立即下达整改指令,力争用最短时间将用人单位拖欠的外来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指派专人负责处理举报投诉案件的基础上,又派出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到市信访办坐镇接访,发现涉劳信访事件,快速反映,快速行动,及时将矛盾消灭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