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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违规补课中学教师将调转到乡镇缺编学校
2010-12-15 10:59:22 来源:牡丹江日报  作者:孙国荣 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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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牡丹江12月15日讯 12月14日,记者从牡丹江市教育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与以往相比,此《规定》对违规补课的处罚更为严厉,一经查实,中学教师本人及工资关系将被调转到位于乡镇的市直属缺编学校。

  根据《规定》,对违规有偿补课的教师,一经查实,没收办班或者授课所得,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能晋升薪级工资)、取消三年内评选先进资格,中学教师本人及工资关系调转到位于乡镇的市直属缺编学校;小学教师三年内不得从事班主任工作。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教师资格。

  在一年内,凡发生教师违规补课的单位,查实一人次的,对学校校长在全市系统通报批评;累计查实两人次的,取消学校校长评选先进资格及竞聘本职级及以上职务资格;累计查实三人次以上的,给予撤销校长职务处分。学校组织学生在校补课或为补课人员提供场所,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员负有管理不当、工作失职的责任,予以撤销职务处分。

  凡违反规定违规补课或出现违规补课现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即当年该单位不准评选先进,不准申报文明单位。学校按本规定自己查处的违规补课问题,不再追究单位及领导的责任。民办学校擅自扩大办学范围,改变办学层次、类别,违规面向中小学扩大范围招生、开办补习班或为违规补课提供场所的,按违规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违规收费、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