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十一五”时期,大兴安岭地区国税局服务大局,立足现实,坚持依法治税,大力推进税收科学精细化管理,各项税收工作成绩斐然。
组织收入成绩斐然。忠实履行为国聚财使命,正确执行组织收入原则,克服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影响,共组织收入13.17亿元,比“十五”翻了2.3倍。
服务经济发展措施有力。充分发挥税收调控职能,全力扶持重点项目建设,累计为林农产业、资源综合利用、居民供热、社会福利、外贸出口、节能减排等减、免、抵、退增值税4223.74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3139.7万元。
依法治税深入人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税收法制建设步伐加快,依法行政日趋规范。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行为,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由运行初期的51类过错,至目前连续28个月实现“零差错”。大兴安岭地区国税局连续5年被行署授予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税收科学精细化管理成效凸显。以风险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税收管理理念付诸实施,“四位一体”互动机制顺畅运行,4个行业纳税评估模板领先全省,综合数据管理继续保持正确率100%的势头,征管质量和效率持续提高。“十一五”末期,全局综合申报率99.87%,综合入库率100%,滞纳金加收率(按户次)99.89%,欠税增减率为-99.9%,处罚率(按户次)97.89%,“五率”指标居于全省前列。
信息化建设方兴未艾。大力推行“信息管税”,金税工程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金税三期”工程全面启动。成功建设和运行了兴安国税内外工作网站、综合征管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税收管理员平台、财税库银横向连网电子缴库工作等32个信息管理系统。税收信息数据采集、分析、利用水平日臻完善。5年内未出现操作事故,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率达到100%,抵扣联重号率为零,继续并列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