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1月13日讯 日前,记者在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2010年,伊春市挂牌发布公告出让国有土地50宗地,成交39宗地,收益2.7604亿元;流拍两宗地,正在挂牌出让9宗地,全部出让成功后将实现土地收益3.4932亿元。
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土地出让效益,这个局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对全市所有国有土地进行叫停租赁审批的供地方式,坚决执行“一个停止,两个一律”政策,对工业和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出让金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为巩固扩大成果,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伊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管理办法》等5个涉地规范性文件,并严格执行。除严格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文件要求外,还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文件要求,为保证出让国有土地收益提供了保障。
据了解,该局通过持续深入规范地政市场,市本级土地收益三年呈逐年递增态势:2008年出让土地使用权52宗,其中公开出让4宗,协议出让48宗,土地收益5046万元;2009年出让土地14宗地,土地收益8880.83万元;2010年出让土地39宗地,土地收益2.7604亿元,同比增长3.10%。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