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新年伊始,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来自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表扬信,信中对哈中院工作人员不畏严寒深入信访接待一线,解决信访难题的工作方法提出表扬,并对哈中院一年来为服务项目建设所开展的工作予以肯定。2010年,哈中院在围绕项目建设,更新司法理念,开展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同时,通过推进院庭长办案、强化调解结案、加强审判监督等措施保审判质量,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2288件,审结61111件,结案率达98.11%。
能动司法助项目建设
为妥善化解征地拆迁纠纷,哈中院抽调二百余名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哈南工业新城开发、路桥建设等重点项目拆迁、建设一线,配合政府部门现场化解拆迁纠纷。同时,哈中院从重从快打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犯罪,依法审结地铁车辆段拆迁工程贪污受贿、诈骗土地补偿款等刑事案件37件,判处有罪人犯5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88.78万元。
多管齐下保审判质量
哈中院坚持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力争通过调解方式平息纷争。两级法院普遍建立调解大厅,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工作对接,开展诉前调解。同时,大力推进诉讼调解,强化领导带头调解,全市法院2010年调撤结案36996件,调撤率达到60.54%,同比提高3.85个百分点。
为避免审判管理行政化,防止领导干部在合议庭外对案件审理产生影响,提高审判公信力和案件质量,哈中院深入推进领导办案,实行指标考评,促使院庭长回归审判组织,亲自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40216件,占结案数的65.81%。此外,哈中院严格落实接访、评查、听证、剖析、述说等审判监督制度。
从严管理树司法形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哈中院根据工作政绩排序和发生问题情况兑现奖惩,入围选拔中层领导干部28名,扣减领导干部年度目标奖12.8万元,对中院中层领导和基层法院院长诫勉谈话12人次,停止工作1人,免去2名基层法院领导干部职务,有效强化了领导责任。哈中院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发现和解决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受理投诉信件280件,纪律处分16人,移送纪检、检察机关8人。一年来,哈中院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入庭听审219次;人大交督办案件办结率达96.5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全部办结,回复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