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2月25日讯 宝清县长朱海涛在2月19日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暨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会议上指出:实现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进步的第一前提,是人民群众的第一需要,是企业发展的第一基础,全县上下要齐心协力、严格履职,继续加大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会上,宝清县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举总结了201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2010年,宝清县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大力强化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稳定好转态势,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6起,死亡3人,占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的33.3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位列全市前茅。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煤矿领域、道路交通领域、消防领域和建筑施工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断加大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安全考核督查工作,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朱海涛就如何做好2011安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认清问题和压力,始终保持“脚下就是薄冰”的紧迫感去抓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警钟长鸣意识,树立常抓不懈观念,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领导、每一个企业、每一名职工、每一个环节,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要严格履行职责和使命,始终保持“安全就是发展”的责任感去抓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政府层面责任、部门层面责任和企业层面责任。三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始终保持“隐患就是事故”的危机感去抓安全生产工作,狠抓打非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达标升级工作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四要落实各项措施和手段,始终保持“不进则退”的进取感去抓安全生产工作。抓好队伍建设,在监管和执法水平建设上下功夫;抓好督查考核,在激励和约束措施落实上下功夫;抓好宣传教育,在安全意识和素质培养上下功夫,为宝清经济社会跨越赶超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会议通报了2011年度全县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情况。宣读了宝清县委、县政府表彰决定。县领导朱海涛、于海涛、王举、薛秀萍、廉德禄、熊天啸、姚玉红、王丽华、王玉栋、郑伟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标兵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企业、打击非法采矿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颁奖。各乡镇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向县长朱海涛递交了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打击非法采矿责任状。
宝清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廉德禄主持会议。
全县各乡镇、县直、中省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各公安派出所、村屯、社区、医院、学校等单位负责人,全体驻矿安全监督员,各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及重点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