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8日讯 12年间,佳木斯客运总站职工为“困难旅客救助金”捐款达到4.7万元,共救助1800人,可是,至今只有一人返还救助金。
1998年,客运总站在全站范围内开展了救助困难旅客活动,站内职工每人每月从工资中至少捐出1元钱,作为“困难旅客救助金”,用于对丢失钱物、特困以及特殊原因造成无钱购票旅客的救助。活动之初,站内每年筹集“困难旅客救助金”近4000元,年均救助困难旅客150余人次。总站机关由于不直接面对旅客,就将爱心的范围不断拓展、内涵不断延伸,把“困难旅客救助金”用于对贫困学生的捐助,使一些寒门学子顺利完成了学业。
2008年2月,在客运枢纽站内,七台河市农民王华因买不起车票而面露难色,引起了站内工作人员的注意。经询问得知,王华是七台河市来佳务工人员,因雇主拖欠工资没钱买票回家,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启动“困难旅客救助金”,为王华购买了去往七台河的车票。手持车票,这位受难的农民工热泪盈眶,他动情地说:“你们真是大好人哪,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佳木斯客运站对我的帮助!”像这样对困难旅客的救助行为,在客运总站平均每两天就要发生一次。
“这些年,被救助的困难旅客返还救助金的只有一人。”客运站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10年前中心客运站值班站长李迪救助了吉林省蛟河县白石山镇二道河村62岁的农民李顺仕。10年后,李老汉把150元的救助金返还了客运站。这是客运总站开展“困难旅客救助金”活动12年中唯一的一次。
一位旅客说:“一些旅客当时遇到困境,虽然客运部门没有要求一定返还,但是,如果有偿还能力,‘困难救助金’应该返还,用来继续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困难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