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3月22日讯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医改三年近期目标的关键之年。市卫生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条主线,大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力实施卫生惠民工程。
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今年2月底前,全市政府办的42个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综合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价销售。
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99%以上的参合率,提高筹资水平,人均筹资力争达到20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160元以上。提高补偿标准,适当提高住院和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扩大补偿范围,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心脏病、残疾人康复项目、重症精神病救治纳入保障范畴。
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今年,将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服务规范,调整服务标准,使群众更多受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将提高到25元。城镇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95%和90%,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实现应检尽检。开展免费为0至3岁儿童健康体检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农村住院分娩补助、35至59岁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等各类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任务指标。
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精神病防治院改扩建工作,在建的县医院要在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完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提升县级医院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完成省厅下达的培养县、乡、村卫生骨干人才任务;继续开展万名医师下基层活动;提高并落实政府对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补助标准。
通过一系列惠民举措的实施,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百姓顺利就医,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