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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送子车不履行合同应赔付相关合理费用
2011-03-29 07:59:23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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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8日讯 (记者 顾硕) 省消协28日接到消费者刘先生投诉,反映送子车司机由于其他原因不再履行送子车公司与他们签订的合同,单方违约,致使家长们费尽周折重新找车。对此,省消协作出相关答复。

  省消协认为,送子车司机在合同期内单方违约给家长们造成很大不便,这种单方违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

  送子车公司及司机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履行合同,如司机有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履行合同,送子车公司应该妥善安排新的车辆确保学生接送工作。送子车公司如果不能保证新的车辆,除了退回预收款外,还应当负担因为送子车不履行合同致使学生自己支付的新的交通费用以及重新找车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