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把加快城镇绿化、建设生态型花园式园林城市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环境、优化投资环境的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坚持以乔、灌、草、藤相结合,采取见缝插绿、破墙透绿、拆房增绿、规划建绿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各类绿地大幅增加,为广大群众打造绿色生态家园。
重规划,确保城镇绿化的科学性。塔河县去年聘请了黑龙江省北方建筑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塔河城镇园林绿化近期建设规划》等,为抓好城镇绿化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城镇绿化主管部门对各城建项目绿地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并实行竣工验收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强监管,确保城镇绿化的质量。在绿化工作中,由市政管理处为建设单位派人跟班作业,同时委托监理全过程监督。对于每一个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由建设局、营林局审查,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提供岗位证书,上岗时必须佩戴标志牌跟班作业,杜绝转、分包现象的出现,否则取消施工资格。同时要求每一个施工企业做好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表,实行每日汇报制,按时汇报每天工作进展、苗木种类、种植地点、数量,以及相应政府管理要求,作为资金拨付的凭证,绿化苗木必须具备产地证明、检疫证。
推措施,确保城镇绿化的落实。结合“三优”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广泛宣传,使广大市民爱绿、护绿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为提高移植大树的成活率,要求绿化施工企业3年保成活,给每棵大树都做了三角支架,提高大树的稳定性,并定期督促浇水、培土,使新栽苗木成活率达到了99%。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每标段的绿化任务进行验收,提高了绿化质量。县公安、工商、交警、城管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对破坏树木花草的不文明行为严厉惩处。去年处罚不文明行为32件,并进行了新闻曝光,有力地维护了城镇绿化建设成果。各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城镇绿化科普知识、植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城镇绿化法律法规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绿化建设,增强了全社会义务植树和爱绿护绿的责任意识。
2011年,这个县计划再投资1790.3万元,继续完善滴翠园带状公园绿化、三条内路河沿岸绿化及繁荣街、健民街、永乐路等道路绿化、宏志棚户小区绿化、公安局南街旁绿化及文教卫生、宾馆北等旧居住区绿地、呼玛河桥景观绿地、鄂族风情景观绿化、塔南路景观绿化、防火指挥中心及县医院等单位附属绿地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