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1日讯 大庆市一名“富二代”王飞由于迷恋炒股,先后向朋友借款150万元,岂料最终却弄个血本无归。在得知自己被朋友起诉后,为逃避债务,王飞结婚不到半个月,便与妻子离婚,并签了离婚协议,将其名下轿车及三处房产无偿转让给前妻。
那么,王飞的“妙计”能否成功?伴随着法院下达判决,一切尘埃落定。
迷恋炒股向朋友借款150万
2005年,王飞父母过世,给他留下近400万元遗产。
2007年,29岁的王飞在长辈的劝说下,花了近200万元在东风新村购买了三处房产,其中一处房产用于居住,另外两处房产则用于出租,每年收取固定租金。
2007年8月,王飞从朋友那里听说炒股能赚大钱。在朋友的推荐下,王飞走上了炒股之路。炒股初期,王飞可谓是有输有赢,四个月下来,小赚了两三万元。
2008年初,王飞将家中仅有的100万元存款一次性投入到股票当中,几个月后,赔了个精光。
王飞仍然不死心,为了能够翻本,王飞开始四处借钱。
2008年8月10日、8月15日、8月16、8月18日,王飞在这四天内共向5名好友借款15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
讨债上门坚称没钱就是不还
2009年2月,王飞再次投身于炒股的浪潮中。
令王飞没有想到的是,在两个星期内,他就赚了20万元。
为了尽快将过去赔掉的100万元赚回来,王飞四处打探股市消息。
在随后的日子里,王飞先后将170万元投入到股市当中,希望能够大赚一笔。
令王飞没有想到的是,由于他误听传言,170万元一下就被套牢了。
看着逐日缩水的资金,王飞的心就像在滴血。
几个月后,王飞的资金由170万元缩水至50万元。
最终,王飞取回50万元现金,从股市中退出。
借钱给王飞的朋友,得知其炒股赔了100万后,相继来到其家中讨要欠款。
面对债主的追讨,王飞的态度犹如“死猪不怕开水烫”一般。不管朋友如何要钱,王飞就坚持一个口径,炒股把钱都输掉了,没钱可还。
眼看着归还欠款的日子已经过去半年,可王飞始终没有归还欠款的意思。
债主起诉男子“闪离”净身出户
2010年12月13日,王飞的5名好友委托孙朝文前往法院起诉王飞。在起诉书上,要求其归还欠款及利息。
2010年12月20日,王飞接到法院传票,并被告知将于2011年3月2日开庭。
得知此消息后,王飞于当年12月30日,和一名叫张丽媛的女子办理了结婚手续。
2011年1月13日,王飞和张丽媛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上,王飞注明,其名下轿车及三处房产均归孙丽媛所有。随后,办理了过户手续。
对于王飞和孙丽媛“闪婚闪离”一事,王飞的朋友无人知晓。
一审下判恶意转移财产无效
2011年3月2日9时许,王飞按照规定时间来到法院。
9时30分,法官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孙朝文宣读了诉讼请求,要求其归还孙文兵欠款35万元、赵东祥欠款25万元、孙义东欠款20万元、齐学明欠款40万元、李双欠款30万元,并追加欠条上所注明的利息,共计欠款170余万元。
对于欠款一事,王飞声称,他的确从孙文兵等5人那里借了150万元钱用于炒股,但他现在一分钱没有,无法偿还这笔巨额欠款。
孙朝文称,王飞名下有价值近40万元轿车一辆、三处总价值为200万元的房产。王飞则称,轿车及三处房产分别于2011年1月14日和1月18日已经过户给前妻孙丽媛。
孙朝文称,王飞和张丽媛“闪婚闪离”均发生在其收到法院传票后,显然是想通过此种方式来转移财产,从而达到拒不偿还债务的目的。王飞此种行为属恶意转移财产。
对此,王飞反驳说:“我和孙丽媛的结婚与离婚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对于孙朝文所请求的撤销无偿转让轿车及房产协议一事,法院不应支持。”
4月14日,法院下达一审判决,判处王飞败诉,依法偿还欠款170万元。在该案中,王飞与孙丽媛“闪婚闪离”系恶意转移财产,无偿转让财产协议无效。
在该案中如何认定王飞与孙丽媛“闪婚闪离”系恶意转移财产呢?
对此,该案主审法官称,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在该案中,王飞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与孙丽媛结婚,随后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将所有财产无偿转让给孙丽媛。在该案调查取证过程中查明,孙丽媛在王飞收到法院传票前,便知晓其拖欠债务150万元。王飞此种行为已经构成恶意转移财产,王飞和孙丽媛所签的离婚协议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法院最终予以撤销无偿转让协议。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