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假证被拘第一人交警队里道真相
2011-05-09 13:59:5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康勇 吴凡 刘治宇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5月9日讯 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次修正案)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公布实施,除了加重对酒后驾车者的处理,修改后的第96条还加大了对伪造、变造和使用假牌假证的处罚力度。“新法”实施仅6天,曾在两年前因醉酒驾驶摩托车被拘留过的驾驶人许崇利就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依法合并处罚,行政拘留20天,罚款4000元,成为了我市“假证被拘”第一人。面对记者,花150元买来假证的许崇利仍辩称“套的朋友的驾驶证,是真的。”

  司机说不清自己属相

  6日7时50分,交警太平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道外区先锋路与化工路街口执勤时,发现一车牌号为黑AF5661(黄牌)的蓝色重型普通货车违反了货车限行规定,遂上前取缔。在检查驾驶证时,民警很快觉察其证件有问题,但经大队电台查询却显示,驾驶证上的相关信息与网上所有内容完全匹配,证件显示驾驶人叫李志成,克山县人,1970年出生。

  因感觉该驾驶人可能盗用他人信息制作假证,民警便装作随意地询问驾驶人哪年生人,当事人想了半天才回答1972年,民警又问其属相,当事人答属虎的。民警当即表示“属虎的应当是1974年,1972年属鼠,自己属啥的都不知道,你就继续唬吧”!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指着网上调出的李志成本人照片质问当事人,你自己说像吗?该人仍一口咬定自己就是李志成。在身源不明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细致的搜身检查,并最终在其随身携带物品中发现了印有其本人照片的另一本驾驶证,驾驶证上显示该人名叫许崇利,1973年生,克山县人。经过对该驾驶证显示的证件号码网上比对后证明了该当事人就是许崇利本人。此时,该驾驶人才承认了自己使用假证的违法行为。

  按照修订后的法律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除罚款2000元以外,还要同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相比修订前的法律规定增加了行政拘留一项。且许崇利所持的驾驶证准驾车型是D型(只限驾驶摩托车),其驾驶重型普通货车的行为应认定为所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两项合并处罚,许崇利被依法处以20日的行政拘留处罚,并处罚金4000元。

  花150元“克隆”真品

  当天,记者在太平交警大队见到了许崇利。当询问其假证来源时,许崇利表示:“我是通过街头制假小广告上留的电话联系定做的,刚用了几天,先付货、后交钱,只花了150元。”在交谈过程中,许崇利一直强调自己的假证和其他人的不一样,是“真”的,“假证上所有的信息除了照片以外都是我朋友李志成的,信息都是真的。车是3月份刚买的,平常一直是朋友帮着拉货,但今天活儿比较急,我以为这个假证能蒙混过去,不会有人认真查,但没想到遇见了‘高手’,我认栽了。”民警表示,其所使的假证在有经验的交警眼里一眼就能看穿,抱着侥幸心理自欺欺人最终会害人害己。许崇利低着头表示“我现在真挺后悔的,不该瞒着朋友借身份证复印件做假证,对不起朋友不说,我的家人也得为我担心。”

  谈起将被拘留时,许崇利后悔不已,他告诉记者:“我两年前曾因醉酒驾驶摩托车被行政拘留过,在里面的日子真是没法说。我知道‘五一’以后醉驾将被拘留,但真不知道用假证也拘留。”成为“假证被拘”第一人,他也希望通过记者告诫广大驾驶人,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