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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金融业增加值450亿元 黑龙江建设区域性开放金融体系
2011-05-12 07:51:2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董建华 李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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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5月12日讯 “十二五”开局之年,黑龙江金融业将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快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信贷投放计划初步安排新增1100亿元,增幅16%左右,力争实现“十二五”开门红。与此同时,黑龙江将保持金融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资本供给与投资需求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到2015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45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3.5%以上,基本建成体制健全、主体活跃、市场规范、布局合理、优质高效、运行协调、诚实守信、环境友好的区域性开放金融体系。

  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提高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充裕度。为缓解今年信贷总量紧缩给企业融资带来的压力,黑龙江将争取再向人民银行总行争取增加10亿元再贷款和10亿元再贴现限额,使再贷款限额达到86亿元、再贴现限额达到54亿元,争取全年累计办理再贷款70亿元、再贴现70亿元,加大对“三农”、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等领域的投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一系列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争取在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重点试点产品上取得突破。运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妇女、贫困学生、大学生村官等群体创业就业。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将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工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坚持统筹规划、扩大开放、合理布局、优化发展的机构整合战略,加大金融招商和“引银入龙”力度,形成多种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竞争、共生共荣的良好格局。力争实现新增银行业机构和网点200家以上,并重点向金融服务薄弱的领域和地区倾斜,实现机构布局的科学化、合理化、均衡化。银行业形成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资银行等多元化银行机构服务体系,主要城市商业银行成为辐射全省乃至东北地区的商业银行机构。到2015年末,全省银行业存款年增长率不低于10%,达到2万亿元;贷款年增长率不低于14%,达到1.3万亿元;存贷比年增长率不低于2%,达到65%左右。全面推进对俄、韩、日的金融开放,加强跨境银行业交流与合作;规划期内,力争引进3~4家外资商业银行来黑龙江设立分支机构。

  努力培育证券公司,培育1~2家具有金融期货结算资格和专业特色、业务创新能力较强的期货公司;到2015年末,力争使我省境内上市公司数量达到40家,境外上市公司达到25家左右,形成股票、期货、债券、基金等多种融资方式的资本市场体系。

  保险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初步形成各类主体优势互补、合作竞争、共同发展、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到2015年末,全省保险公司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数量达到35家以上;全省原保险保费收入争取比2010年翻一番,突破60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4%,保险密度达到1500元/人,保险业总资产突破1000亿元。

  为确保我省“十二五”金融业目标的实现,我省将采取十四项战略措施保驾护航: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统一协调,保障金融产业稳健发展;优化信贷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金融监管和行业自律,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诚信龙江;加大外向型经济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对俄跨境贸易发展;做强做优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支持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规范发展金融中介机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深化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确保金融安全;加快金融业信息化建设,切实防范信息技术风险;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快推进金融街建设,凸显金融载体功能。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