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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彻查已关闭煤矿 严防非法生产死灰复燃
2011-05-17 21:01:54 来源:东北网  作者:荣家莹 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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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7日讯 (荣家莹 记者 印蕾)记者今天从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全省各产煤市(地)将立即对已关闭煤矿开展“回头看”复查,深刻吸取我省近期连续发生的4起煤矿较大事故教训,坚决打击关闭煤矿非法生产行为,严防“死灰复燃”。

  此次复查将打击关闭煤矿死灰复燃作为全省“打非”专项活动的重点,各地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辖区内已公告关闭的所有小煤矿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所关闭煤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关闭矿井“六条标准”的要求,即有关地方政府要发布公告,公布关闭矿井名单;有关颁证机关依法注销或吊销关闭矿井的相关证照;要对关闭矿井停止供水、供电、供应火工品;要拆除设备、炸毁井筒、填平场地;恢复地表植被或复垦;遣散煤矿所有从业人员。

  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各产煤市(地)对所有纳入被整合的关闭煤矿要坚决采取切断电源停止供电、停供并清缴火工品、封堵井筒、拆除井架和轨道等措施,严防擅自生产;复查中要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检查,及时向社会发布检查情况,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煤矿非法生产的信息,查实后要给予举报人不少于5000元的奖励;省级督查组在检查中如发现关闭的小煤矿存在关闭不到位、非法生产等问题,将追究相关市(地)政府主管负责人、关闭小煤矿所在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