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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5月20日讯(记者 杨林川)目前,伊春市已经全面停止森林主伐,进入森林资源加速恢复期、生态环境加速改善期、经济结构加速调整期。力争利用15至20年时间,伊春将使森林资源得到彻底修养生息,覆被率和蓄积量基本恢复到上世纪60年代水平。这是记者从20日在伊春召开的2011年生态城市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伊春自1948年开发建设以来,共为国家提供木材2.4亿立方米;累计上缴利税、育林基金近70亿元,相当于国家同期预算内投资的5倍,形成统配材差价300亿元。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生态资源代价。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伊春林区的资源性、结构性、体制性、社会性四大深层次矛盾凸显。
近些年来,为了化解矛盾问题,寻求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伊春采取了严管资源、保护稀有树种红松、林权改革和经济转型等一系列举措,使本地区逐渐走上了一条具有林区特色的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路。
把森林视作城市“灵魂”,坚定竖起严管资源大旗
近年来,伊春市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超采、盗采、毁林现象坚决打击。同时,运用经济手段破解资源管理难题,在伊春北部林政防火案件频发、多发的农林交错区域,吸收当地农民参与森林资源管护承包经营,实现了区域内农民由过去“放火、砍树”,向现在主动“放火、看树”转变。目前,该区域火警和林政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了83.5%和80.6%。另外,系统化推进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21处,总面积70.3万公顷,占全市行政区划面积的比例达到21.5%。初步形成了伊春林区自然保护区网络系统。
目前,伊春林区逐步扭转了森林资源逆向演替趋势,实现了年均净增长800万立方米的良性消长循环,全市森林覆被率由2003年的81.4%上升到现在的86%。
多项创新措施并举保护红松这一世界珍稀树种
百年来,由于战争掠夺、移民开垦和建国后为满足国家建设需要而进行的长期过量采伐,伊春境内的天然红松渐沦濒危。2004年起,伊春主动停止了对天然松林的采伐,并相继发行了红松龙卡,建立红松保护基金,成立红松保护联合会,广泛开展了“爱心认领红松”行动。继停伐红松之后,有停止了黄菠萝、水曲柳、核桃楸等阔叶珍贵树种的采伐,加快了小兴安岭针阔混交林原貌恢复。
此外,伊春又将中国林蛙、鸟类、鱼类、蓝莓等珍稀野生物种资源列入严管和保护范围,形成了从林上岛林下、从植物到动物的保护体系,有效维护了小兴安岭生物的多样性和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率先打破国有林业传统格局国有林权制度改革收效巨大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国有林业单一国有国营、产权虚置带来的弊端,从2006年4月29日起,正式启动实施林权制度改革。五年来,伊春林区林改承包经营林地均未发生林政案件和森林火情火警,完成更新造林10817公顷,成活率达到98%以上。有效解决了林区投入难、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问题。同时,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承包职工收入大幅增加。林改创造了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多种效益。
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
近年来,伊春先后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城市和首批资源枯竭城市。于此同时,伊春以大项目为依托,以培育优势接续代替产业、促进经济发展为重点,对外加大项目技术资金引进、对内有效开放利用资源,全面加快了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步伐。
目前,伊春以森林生态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及绿色能源、森林食品和北药、冶金及矿产开发、木材精深加工等接续替代产业不断加大,占GDP比重已达到40%以上。另外,先后砍掉破坏资源、污染型项目420多个,初步走上了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共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