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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新闻发布非法采矿案处理情况
2011-06-02 10:12:49 来源:鸡西新闻网  作者:张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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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鸡西6月2日讯 6月1日,鸡西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一阶段以来鸡西市打击非法采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并就麻山区、梨树区、恒山区非法采矿及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年初以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将打击非法盗采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检查督导,形成了严打非法盗采行为的高压态势。

  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500余人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抓获涉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人员124人,其中刑事拘留51人,行政拘留73人,取缔、钩填非法井口520处。

  去年以来,鸡西市先后发生麻山区非法采矿案、梨树区因非法盗采煤炭资源造成穆棱中心幼儿园房屋塌陷事故案、恒山区恒鑫源煤矿重大责任事故案,给我市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对此,经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明查细审,分别对三起案件作出判决。

  麻山区陈某等人非法采矿案。涉案人员先后在鸡西煤业华山多种经营公司盛华煤矿12号煤层非法开采煤炭资源2455吨,价值24万5千元。麻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王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季某罚金各2万元。

  梨树区张某等人非法采矿案。涉案人员从2010年12月起,非法开采煤炭资源94吨,价值68万余元。梨树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5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恒山区李某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矿长李某、生产副矿长刘某有期徒刑7年;判处技术矿长辛某有期徒刑4年;判处值班井长徐某有期徒刑3年;判处煤矿技术员毛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为确保严打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公安局于近日召开了全市地方煤矿“打非”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会议,出台了《鸡西市公安局全市地方煤矿“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打非”专项行动奖惩办法》,建立了市局、分局、派出所为主体的三级管理体系,层层抓落实,签订责任状。要求各辖区内发生的非法采矿案件要一包到底,对发生案件后瞒报、迟报、未及时处理或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将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市纪检委通报了梨树区因非法盗采煤炭资源造成穆棱中心幼儿园房屋塌陷事故处理结果。

  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及鸡西市地方媒体共10余家参加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侯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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