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6月4日讯 学校的危房修好了,农村的孩子免费上学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除了,“辍学”的孩子越来越少;贫困者住进了廉租房,低收入者搬进了经济适用房,矿区非矿区棚户区居民搬到了新楼房,从前的泥草房逐渐砖瓦化,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安乐窝”不再仅仅是个梦想;农民看病可以报销了,耕种的田地改良了,灌溉的沟渠通畅了,走上了沥青水泥路……
不经意间,一个新鲜的词语悄然进入人们的视线:“幸福指数”。人人希望过上幸福的生活,人们希望社会能满足人们生存需求、能为人们提供发展空间、能让人们安居乐业,是一个和谐幸福的社会。
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等一系列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一直以来是我省财政部门的支持重点。今年省级预算安排民生方面专项资金115.6亿元,同比增长20.9%。今年一季度,全省地方财政支出581.1亿元,增长30.3%,主要用于民生改善。
看得见的实惠营造和谐
在东宁县县城入口处,赫然悬挂着两个牌子,一个是“黑龙江省平安建设平安县”、一个是“法制环境先进县”,这两个牌子已经成为该县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不仅在东宁,全省各地都把“平安龙江”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初衷就是持续提高百姓安全感。
近年来,财政部门积极对上争取公共安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足额配套省级资金,提高全省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同时加大道路安全等法制宣传投入,促进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同心协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良好局面。积极落实法律援助资金,支持司法机关化解处理社会矛盾,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省财政还大力支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足额安排“平安龙江”建设经费,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需要,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应急救援、司法救助等重点工作开展,积极推进全省公安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部队抢险救灾装备建设,支持电子围栏工程和食品检验检测等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摸得着的温暖托起幸福
绥芬河市李明是个大学生,一直想自主创业但是苦于没有启动资金。该市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扩面加码”给他解了燃眉之急。以往小额担保贷款办理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下岗从事个体经营的再就业人员,这次面向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将贷款覆盖面放宽,只要符合条件,失去土地的农民、残疾人、刚毕业的大学生、复转军人等也纳入发放范围。
李明怎么也没想到大学一毕业就圆了创业梦。
支持就业再就业一直是财政资金的支持重点。今年,省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1亿元,同比增长23.9%。重点支持各项促进就业政策落实,筹措就业资金,确保实现全年新增就业6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困难群体就业20万人的工作目标。他们还进一步完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等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措施,用好用活职业介绍和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省财政还大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足额筹集落实资金,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支持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我省国家公立医院试点城市和省级试点医院的试点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进病有所医。今年,省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6.4亿元,同比增长12.6%。从今年起,分两年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由120元提高到200元,今年提高到184元,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
省财政还足额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促进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140元以上;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40%以上的县,推进解决农林牧渔四场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等特殊群体参加养老保险和城镇年老居民养老保障问题;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落实“五保”对象、“三无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和优待政策,建立健全补助标准动态调整和自然增长机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在全省建立临时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体发生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及时给予救助。
实实在在投入播撒希望
优先发展教育,促进学有所教。省财政厅今年省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8.5亿元,同比增长92.6%。重点支持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这对于我省的财政来说实属不易。
按照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我省财政积极筹集专项资金,采取同改(扩建)同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全面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和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费用政策,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少数民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工作。
同时,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改善公益性文化设施和群众业余体育活动场所基础条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全省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博物馆、纪念馆改善陈列布展条件,提高陈列布展水平;继续推进1500个农家书屋建设,支持全省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活动室)购置基本业务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设备。
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住有所居是省财政着力支持的重点之一。2011年省级财政拟筹集资金27.09亿元,加大对“三棚一草”改造和廉租住房建设投入。同时,将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并督促市县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支持“三供两治”改造,不断改善群众生活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