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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争执打闹不断 11岁女孩协助法官劝离父母
2011-06-22 09:38:24 来源:生活报  作者:黄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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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6月22日讯 父母整天争吵不休,11岁的女孩小丽看不下去了,她先是劝母亲向法院起诉离婚,又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协助法官做父亲的工作。6月20日,小丽的父母终于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女小丽随母亲林玲生活,父亲王军则需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直至小丽年满18周岁。

  林玲与王军的婚姻纠葛其实由来已久,他们1998年10月登记结婚后没多久,王军好吃懒做和酗酒的毛病就逐渐暴露,酒后甚至还会打人。小丽出生后,王军也没收敛,甚至变本加厉地开始赌博。由于王军没有固定工作,家里开销都靠林玲的工资维持,觉得压力大的林玲经常催王军找工作,但都被拒绝,为此夫妻俩经常争吵。顾及女儿年幼,林玲一忍再忍,但王军却始终不知悔改。

  2007年12月23日,伤心的林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接到传票后,王军大吵大打,并在法庭上说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故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6个月后,林玲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这次王军竟诱导年幼的小丽在法庭上大哭大闹,自己则在法庭上跪在林玲面前表示痛改前非。看到哭闹不止的女儿和低头认错的丈夫,心软的林玲撤了诉。

  妻子撤诉后,王军虽然表示要痛改前非,但是由于他不愿意出苦力,又没有正式工作,他和妻子仍常常因经济问题争吵不休。2011年3月,因为家庭琐事,冲突再度爆发,林玲被王军打晕了好几次,而这一切都被年仅11岁的小丽看在了眼里。林玲醒来后,抱着女儿大哭,表示不想活了。小丽也哭了,她对妈妈说:“你们离婚吧,我支持你,我们再苦也不分开。”

  得到女儿的支持,林玲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主审法官张新乐找原告、被告及小丽分别谈话并得知,原告林玲坚决要离婚,小丽也支持父母离婚,被告王军则不想离婚。张法官多次调解不成后找到了小丽,让她做父亲王军的思想工作。经过近1个小时的父女长谈,王军同意了与妻子林玲离婚。

  父母达成离婚协议后,小丽松了一口气说:“你们两个终于可以解放了,不用再因为一些小事而无休止地吵打了。”她还对父亲说:“虽然你们离婚了,但我仍然是你们的女儿,而且我会在没有‘战争’的日子里更好地成长。”(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