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7日讯 今后,棚改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图行政性审查将在两日内办结了。昨天,记者从全市保障性住房暨棚改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从即日起,我市将对棚改及保障性住房项目实行限时审批责任制。根据相关要求,如未按时办结审批相关行政部门将被“问责”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根据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建立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批联动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将建立项目重要节点限时审批责任制,即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实行审批限时办结制,将审批任务、完成时限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以确保各项审批工作按时完成。
据了解,根据相关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在取得项目净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市城乡规划局要即时组织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棚改部门完成土地供应前期工作,提出棚改项目用地出让建议,符合公开出让条件,国土资源局要在6日内形成出让方案呈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批准土地出让方案后,1日内完成发布公开出让报告;履行棚改项目用地公开出让程序后,3日内完成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需3宗地以上成批供应棚改用地的,采用直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缩短办理时限。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在棚改项目征收取得发改、规划、国土部门征收审查意文件见后,于两日内办结征收通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要在两日内办结建筑工程施工图行政性审查;质量和安全监督审查备案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均要当日办结。待棚改项目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市行政执法局建筑市场监察大队要在当天完成现场勘查。
另据了解,在棚户区改造工程(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审批过程中,如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时限完成审批的部门,要向市政府和服务对象作出延时审批情况说明。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影响保障性住房项目快速实施的部门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