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讯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迅速启动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实施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机制。目前,补贴资金270439万元全部拨付到市县和有关部门。
据介绍,渔业补贴按捕捞和养殖渔船的用油量核定;林业补贴按林业用油量核定;城市公交补贴按折算标台数、实际运营天数核定;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按燃油消耗总量核定;城市出租车补贴按分三档测算的出租车用油量核定,第一档为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和大庆市,平均日行驶里程为336公里,百公里耗油量为10升,第二档为其他地级市,平均日行驶里程为305公里,百公里耗油量为7.5升,第三档为其他县(市),平均日行驶里程为220公里,百公里耗油量为7.5升;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按燃油消耗量核定。
据悉,补贴标准渔业按每吨2637.78元给予补贴;林业按每吨2708元给予补贴;城市公交平均每标台每运营一天补贴152.937元,每标台运营满一年补贴55057.36元;农村道路客运平均消耗每升汽柴油补贴1.653元;城市出租车平均消耗每升汽柴油补贴1.279元,其中: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不含便民车)每台出租车营运满一年补贴15471.34元,其他市(地)为10532.94元,县(市)为7597.53元;农村水路客运按每吨2036.78元给予补贴。
省财政厅明确要求,严禁利用油价补贴资金抵扣、代扣、代缴任何款项。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