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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夜新娘发现新郎患病回娘家 新郎索彩礼告上法庭
2011-08-09 14:36:5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水 刘旭
东北网8月9日讯 两个青年认识半个月就结婚。新婚夜,新娘发现新郎患病,一气之下打包回了娘家。半年后,新郎一纸诉状将新娘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6万元彩礼钱。
据松北区法院法官介绍,2009年夏天,张某和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半个月后,两个青年在亲属的见证下,办理了结婚登记,张某给付孙某彩礼6万元钱。新婚当天,孙某发现张某身体有病,过不了正常的夫妻生活。于是,她带着行李回了娘家。转眼半年过去,孙某一直杳无音讯。张某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孙某返还6万元彩礼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已无和好可能,准予离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查明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法院予以支持。但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据松北区法院法官介绍,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稳定地、长期地、有意识地在一起同居生活,既包括夫妻之间物质经济生活的互相支持、互相联系、不可分割,也包括夫妻双方精神方面的沟通、交流和支撑,同时还要包括夫妻之间稳定的性生活。本案中,张某、孙某婚前相处时间短,未能充分了解;婚后无夫妻生活、结婚时间短,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未形成长期、稳定的夫妻生活以及物质和经济生活,双方亦未建立共同的精神生活,未能做到互帮互助、共同承担生活的义务,即张某、孙某未能形成真正的共同生活。两人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未真正共同生活,故孙某应返还彩礼。据此,法院判决张某、孙某离婚;孙某返还张某彩礼5万元。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