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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香通街棚户区改造20日启动 征收户数最多项目
2011-08-21 10:56:21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志明 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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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围:

  补偿方式:保障户型安置办法:

  生活报8月21日讯 20日,香坊区启动香通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这是该区今年二环以内征收面积最大,征收户数最多的项目,也是该区今年启动的第七个棚改项目。

  范围:

  香通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东起香通街16号企业西侧围墙(不含),香滨明苑小区现状住宅楼西侧;西至香通二道街东侧;南起公滨路北侧道路红线,香滨明苑小区北侧围墙(不含);北至香电街西侧道路红线,省电力职工大学(不含)南侧。共涉及被征收人586户,征收面积26400平方米。签约期限自8月20日起至9月20日止。

  补偿方式:

  记者从香坊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了解到,具有合法产权证照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计算补偿款。被征收房屋有室内自行装修的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估价确定。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建筑面积“征一补一”,就近上靠安置户型政策执行。上靠安置户型与原房建筑面积差额部分,被征收人可以按综合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建筑面积“征一补一”,就近上靠安置户型政策执行。上靠安置户型与原房建筑面积差额部分,被征收人可以按综合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

  保障户型安置办法:

  被征收住宅房屋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哈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总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全额交纳上靠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户型超面积购房款的,可以安置到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保障户型房屋,按照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交纳上靠建筑面积40平方米保障户型超面积购房款;也可以暂按成本租金标准承租保障户型超面积的部分,待被征收人经济条件改善后,补交购房款,变更产权性质。

  两种安置方式:

  分为就地安置和易地安置两种。

  就地安置用房为高层和多层住宅建筑:

  按照有关规定,安置用房总层数为18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执行建安成本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80元,综合建设成本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90元。多层执行建安成本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80元,综合建设成本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130元。

  易地安置分为两个地段:

  一是群力西区,安置用房为高层和多层住宅建筑。二是香坊区木材东街预制构件厂小区,安置用房总层数18层以上的住宅建筑。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