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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医院成为黑龙江(鹤岗)区域医疗中心
2011-08-23 14:38:50 来源:鹤岗日报  作者:陈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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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鹤岗8月23日讯 经省卫生厅批准,鹤岗市人民医院被列为全省6个区域医疗中心之一,“120”紧急救援中心被列为全省9个市级急救中心之一。鹤岗区域医疗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市人民医院已面向鹤岗市、伊春市等区域进行医疗服务,服务人口241万人,覆盖面积4.7万平方公里。

  日前,市人民医院在人民剧场举行黑龙江(鹤岗)区域医疗中心成立大会,副市长谢殿才参加会议。

  根据我省版图和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省卫生厅划分了六大区域医疗中心,即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大庆。区域医疗中心的设置,打破了行政区划分界限,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支撑带动市级及周边各级医疗机构提升综合实力,实现卫生优质资源共享。市人民医院在成为区域医疗中心后将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教学等方面任务,承担服务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在实现区域内全体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公平享有高水平的疑难危重诊疗服务的权利。

  谢殿才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市政府向市人民医院正式成为鹤岗区域医疗中心表示祝贺。他希望市人民医院要规划好、建设好、发展好这一中心,使其成为人民群众满意、信得过的区域医疗中心。要规划好人才培养,培养和引进硕士生、博士生以及有实际经验的专科人才,使人才保持连续性。要突出重点专科,提升群体的综合实力和知名度。要保证先进的医疗设备使用。要大胆创新,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发展新环境。区域医疗中心要变一个优势为多个优势,提高优势的辐射力,让服务无界限,开辟绿色通道,使整个区域百姓都满意。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