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9月1日讯 9月1日,《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8月30日,伊春市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这一《办法》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忠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何忠海指出,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是市委、市政府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以及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源头治腐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认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重要意义。
何忠海要求,要完善机制,规范运作,着力营造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环境。要严格执行《办法》中规定的项目进场标准。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的运作要求和“五统一”(统一综合监管机构、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行业自律组织)的基本原则,逐步形成完善的运作机制。从9月1日起,按《办法》要求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国有产权交易等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必须全部进入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做到统一进场、应进必进,伊春市正式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上接第一版)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同时要强化对交易中心的管理。抓好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管理。抓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对交易活动的管理。纪委监察局要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对所有进场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确保交易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畅运作。
何忠海强调,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要统一思想。各区(局)、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大局出发,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大力配合中心开展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规范开展。二是要合力推进。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有目的、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舆论环境。三是要强化监督。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实施招投标统一管理后,要依法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对可能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敲警钟。要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实施群众监督,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此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要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序、规范运行。
林管局副管局长林宏坤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