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齐齐哈尔10月8日讯 2010年9月,《齐齐哈尔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试行办法》开始实施。该政策的出台将惠及齐齐哈尔市近165万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截至2011年9月22日,齐齐哈尔市为患者办理转诊转院共计2297例,其中,省内转诊1069例,省外转诊1101例,市内不同等级医院转诊127例。转诊转院办法的实施,为广大参保人员就医打开了绿色通道。
新的转诊转院试行办法实施后,提高了工作效率,手续可在2小时内办结,并将转诊转院患者的费用报销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现在的10个工作日,患者可在最短时间内领取报销的医疗费用。
家住龙沙区的杨庆杰老人今年70岁,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他是转诊转院办法施行以来较早的受益者。2010年9月,杨庆杰老人因心脏病住进了齐齐哈尔市一家医院。后来因为病情严重,需要到哈尔滨治疗。当得知齐齐哈尔市已实施转诊转院办法时,老人家人立即向医院提出申请。在申请的当天,老人家属就接到通知,已办理好了转去哈尔滨省医院的就医手续。于是,杨庆杰老人在家属的陪伴下,9月13日到达哈尔滨,当天下午就办好了入院手续。9月15日上午,老人顺利进行了手术治疗。手术后的第3天,老人在家属的陪伴下出院并返回家中。目前,老人就医的相关费用也已报销完毕。
新办法还规定,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可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并将2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定点管理,通过完善社区医疗条件,为百姓搭建绿色通道,真正实现了“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吸引和分流了患者,保证了治疗的连续性和费用的节省。新办法同时增强了参保患者自主选择医院就医的主动性,特殊疾病和本市不能予以确诊、有效治疗或经过系统治疗不见疗效的疾病,都可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到哈尔滨或省外三级甲等医院(含专科医院)进行诊治,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还要充分尊重患者和家属选择医院的意见。
新政策在报销待遇上的大幅提高,也使参保患者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参保人员由三级医院转至二级医院,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住院核销比例较三级医院分别提高8%;二级医院转至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核销比例较二级医院分别提高2%和7%;三级医院转至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核销比例较三级医院分别提高10%和15%。参保人员由市内转往哈尔滨、省外医院以及自行到外地诊治的核销比例,扣除个人承担符合核销范围的10%、15%和30%后,再按同类人员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的核销比例核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