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0日讯 (宋立群 黑龙江日报记者刘伟 东北网记者曹曦)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日上午结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主持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胡世英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吕维峰,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的决定,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重点工业项目“双百工程”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省政府关于全省农业机械化建设情况和全省学前教育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省人大相关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垦区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农村废弃物开发利用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黑龙江省非转基因大豆保护区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应条款的议案、关于制定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议案等六个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