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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快递”丢手机当事人获赔2800元
2011-10-24 10:47:38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冯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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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10月24日讯 本报10月10日以《3850元手机给“快递”丢了,消费者讨赔偿屡遭“踢皮球”》为题报道了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遗失邮件一事。报道见报后,得到了齐齐哈尔市消协、圆通快递公司(上海)总部、国家邮政总局及省邮政局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各方积极协调,经多次调解沟通协商,遗失邮件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21日上午,当事人祝女士给本报记者打电话告知,手机邮件丢失一事,在鹤城晚报、市消协等部门的帮助下已经妥善解决,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赔偿给她2800元。祝女士对这个赔偿结果比较满意。

  当天下午,记者拨通了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电话。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遗失祝女士邮件一事已经解决。今后,该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顾客邮件安全。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消协投诉部部长信伟。他告诉记者,消协受理此案后,于17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与圆通快递公司(上海)总部进行沟通。通过耐心做圆通快递公司工作,也做通祝女士的思想工作,在赔偿额度上做出让步,双方趋于一致,最终达成协议:由齐齐哈尔圆通快递公司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祝女士2800元。信伟同时提醒消费者,目前快递行业误送、错送、遗失、损坏等问题时有发生,消费者需要货物快递时,一定要认真选择快递公司,查看快递公司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有无正规的营业场所,了解公司的信誉。根据货物选择快递方式,贵重物品务必要保价。填写快递单时,要尽量注明货物的真实情况,便于出现问题后索赔。同时,消费者也应尊重快递经营者,不要寄送国家禁止快递的货物,为难快递经营者。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