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鹤岗10月24日讯 日前,由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及省住建厅组成的《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立法调研组来到鹤岗市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在九州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座谈,针对该项立法工作及鹤岗市城乡规划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积极讨论,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对《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修改完善将有重要参考意义。
据了解,出台《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是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保障城乡规划实施,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空间布局,该《条例》共88条,主要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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