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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2011-10-26 18:12:13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艳丽 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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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6日讯(王艳丽 记者印蕾)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正式出台《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对全省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律实行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教育培训,自主选择定点学校和所学专业。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仍按现行规定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

  《意见》明确,教育培训的实施对象为2010年冬季及以后正常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能力素质和技能培养为重点,向退役士兵提供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种以上的职业技能,依靠自己的能力实现就业。具有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的退役士兵,可以免试进入指定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住宿、实习、技能鉴定等费用;具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报考指定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经考试被录取的,可免交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实习、技能鉴定等费用;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可获得学院颁发的大专毕业证书,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意见》明确,退役士兵毕业后,根据本人所学技能和市场需求,自主选择合适岗位就业。院校将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就业指导,帮助并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生就业,原则上为每一位培训毕业的退役士兵至少提供一次自主择业机会。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