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1月1日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大庆市税费征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大庆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6.35亿元,提前近3个月完成全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其中,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93.28亿元,为全年预算的88.69%。
前三季度,大庆市主体税费稳步增长。共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14.7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完成个人所得税6.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5.7亿元,完成年初任务的96.9%。中小税费实现新突破。前三季度,全市共完成土地增值税1.37亿元,同比增加9350万元;完成印花税1.23亿元,已完成全年预算;完成车船税1.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完成价格调节基金5080万元,完成年初任务的84.7%。税收财务大检查工作成效显著。自查自纠阶段共清缴税费4.11亿元;重点检查阶段,目前已完成609户企业的检查工作,其中移交税务部门追缴200户、税费额度3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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