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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市民安全意识薄弱 十字路口成事故高发区域
2011-11-06 09:06:22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赵琳 张大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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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6日讯 看到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变成了黄色,不是放慢速度观察,而是猛踩油门向前冲;路口信号灯明明红色,却也硬往前闯。我市上半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驾驶人驾车时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的有141起,占总数的32.71%,而其中在十字路口由于车辆不避让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又占到八成,且呈高发趋势———十字路口,“夺命”路口?

  斑马线上,车辆与行人争道抢行;电子眼下,车辆照闯红灯不误;即使在学校门前设立了车辆缓行指示牌的路口,一辆辆“飞车”仍然横冲直撞……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436起,造成168人死亡,476人受伤。从事故成因分析看,忽视安全、主观安全意识薄弱是主因。其中,驾驶人驾车时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的有141起,占总数的32.71%,而其中在十字路口由于车辆不避让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又占到八成,且呈高发趋势。

  “红灯停,绿灯行”是小学生都知道的交通法规,如今却常被成年人“忽视”。很多车辆看见黄灯时不是放慢速度,而是猛踩油门向前冲,交警分析发现,十字路口闯红灯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现场目击———

  “争分夺秒”抢信号

  地点:上海街与爱建路交口

  时间:10月31日14:00—14:30

  目击:半小时内共有64辆车闯灯

  14时16分,一辆黑色本田轿车行使到该路口时,信号灯转变成黄灯,但该车却旁若无睹地加速,险些与对向行驶的车辆相撞。在该路口,记者观察半小时,共有64辆车闯灯而过。

  地点:果戈里大街与宣化街交口

  时间:11月1日10:00—10:30

  目击:半小时内共有50辆车闯灯

  10时20分,一辆白色轿车在行驶到该路口准备左转弯时,在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的情况下,突然加速前进,正准备过马路的行人逐一避让。同样,记者在该路口观察半小时粗略统计,共有50辆机动车存在闯红灯或是黄灯行为。

  时间:11月2日9:00—9:30

  地点:幸福路与乐园街交口

  目击:半小时内共有35辆车闯灯

  9时15分,一辆深灰色面包车在该路口准备直行时,虽然前方信号已经变成黄灯,但该驾驶员还是加大油门强行通过。记者在该路口观察半小时后发现,共有35辆车存在不同程度的闯灯现象。

  “马路流氓”随处有

  时间:10月31日16:20—16:50

  地点:经纬街与中央大街交口斑马线

  “即使是在斑马线上也要左顾右盼注意来车或在车流中穿过,同时还要忍受个别车辆的鸣笛催促”,这是在道里经纬街与中央大街交口斑马线上行人过街时的感受。16时25分,一辆黑色轿车行经该路段斑马线时,面对众多过街行人,非但没有减速主动停车让行,反而按着喇叭加速冲过,斑马线上的行人纷纷左右躲闪。随后,在该处斑马线上,先后有12辆车存在同样违法行为。

  时间:11月1日13:00—13:30

  地点: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黑龙江东方学院门前

  在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黑龙江东方学院门前,当信号灯已经变成绿色,指示行人通行时,从平房区方向驶来的多辆大货车不顾行人正在过街,纷纷疾驰而过,行人只得急忙避让,场面惊险万分。

  时间:11月2日7:00—7:30

  地点:花园街与果戈里大街交口处斑马线

  7时整,记者在该路口发现有很多送孩子的家长准备带孩子过马路上学,由于此处的右转车辆可以不按信号灯行驶,造成很多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在人流中肆意的穿行。在此处等信号灯的家长只能是“蜗行”前进。

  数字统计———

  据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共有交通信号灯710处,比1998年增长近十倍,其中有150处能实现协调控制;有交通隔离设施7.5万延长米,大型交通指路板1122块;各类警告、禁令指示标志1.51万块,LED电子显示屏22处,电子警察230处,电视监控142处。投入大量资金、设置这么多交通管理设施主要是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但部分车辆仍然无视生命的可贵,将代表现代文明的交通工具变成一个个“马路杀人工具”。

  谁也不愿遭遇车祸,可闯红灯者都抱有一种侥幸心理。若知道闯红灯会出现交通事故,相信谁也不会去冒这个险。据介绍,现在无手续、无牌照的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害怕查车,一看到有交警就“跑”,根本不管交通信号。年轻人刚开车,追求速度,眼看着信号灯转换,一踩油门就过去了。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据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论是罚款还是其他手段,目的都是让驾驶员遵守交通秩序,设置交通信号灯是为了对车辆和行人进行调节、分流导向,使车辆行人按照信号灯指示规范行走。然而,有些车辆对于信号灯视而不见,在十字路口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对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行为,市民许智伟说,主要原因是大家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不强,许多人对信号灯根本不重视,看着路上没机动车辆就开了过去,红绿灯对这些人一点儿约束力也没有。这简直就是拿生命在开玩笑。他很多次经过十字路口,都有疾驶而来的机动车擦肩而过,希望交警对此狠狠地处罚。

  左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右转弯车辆与行人、右转弯机动车与直行非机动车、左转弯非机动车与直行机动车,支路转出的车辆与主干路的直行车辆……每一个“合流点”都存在着抢行的问题。其实这些“合流点”哪个先行哪个礼让,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却不被驾驶人重视。据规定,哈尔滨市目前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人行横道时,遇有行人通过,要停车让行人先通过;在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时,要先让行人通过;在车辆右转弯时,遇有行人通过,要减速行驶,让行人先通过。对这项违法者,将被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