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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新规实施半年 哈埠购物卡难“卡”住
2011-11-11 10:01:0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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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样繁多的预付卡。

  东北网11月11日讯 近日,央行再发“预付卡实名”新规,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次将“购物卡”预支消费这一市民熟悉却又暗藏玄机的“消费方式”推向风口浪尖。

  9月初开始,哈市商务、税务、工商等多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了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全市39家大型商超、健身、洗浴、美容会所等重点发卡企业,预付卡年销售总额超过20亿元,“购物卡”预支消费最高可达哈埠一户企业年销售总额的30%。

  新规之下,哈市预付卡消费市场有何变化?20亿元的消费大“蛋糕”,究竟是怎样被堆成的?新规是否能达到治腐、堵税漏预期?记者就此进行了多方探访。

  大额购卡无需转账发票随意开

  今年5月,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规定“一次性购不记名卡超1万元须登记”、“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一次性购卡单位超5000元、个人超5万元须经银行转账”等。

  昨天,记者在中央大街一商场团购部得知,目前商场购物卡最高额度为5000元,记者表示要办10张卡总额5万元,现金支付,工作人员表示不需要出示证件,发票可按记者要求开成办公用品。在道里商圈内另一大商场,虽然卡值最高1000元,大额购卡要登记身份证,但发票可按记者要求开。

  记者又来到南岗商圈两家大商场,两家商场均表示,卡值最高5000元,现金或转账支付方式不限,记者购买5万元,要登记身份证,发票可按记者要求开成食品、服装、办公用品等。

  购卡内幕抵减税金成公开秘密

  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在哈市部分商贸企业,预付卡年消费总额中,单位消费已超5成。

  曾在哈市一商贸公司担任财会师的赵女士表示,每到逢年过节公司都有发福利卡的需求,但国家对企业的福利费是有限额规定的,如果正好还有指标,买购物卡发给职工,即可开发票,又为职工节省了个人所得税。如果福利费指标用完了,购卡发票可以开成办公费,办公费无限额,抵减利润后再缴纳企业所得税,给员工办了福利,还少缴了部分税金,何乐而不为呢。当然了,除了给开具等值发票外,大额办卡在部分商场超市还有返现送礼一说。

  赵女士现在自办小企业,也经常到超市或商场买卡,用买卡开出的发票充抵公司的部分费用。而且如果熟悉的话,发票开具的时间也可自己选择,关键看你的发票想充抵什么时候的费用。

  需求旺盛送礼选购物卡“方便”

  记者在中央大街随机调查近20人发现,购物卡已经被广泛熟知和使用。购物卡小巧轻便,已成为许多人送礼时的首选。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说,她本人也在一次公出后,为报销部分费用,买过“购物卡”实现“曲线报销”,因为发票名头可以自己定。

  经营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的林先生坦率地表示,逢年过节他也有要打点的,南岗几大高档商场的卡他都买过,最高额度也有单张达到1万元的。虽然这次国家对预付卡施行实名制管理,他觉得对购卡影响不大,如果万元以上必须实名登记,那就拆成小额分几次买不就得了?林先生告诉记者,一般他选择送卡的对象,是不太熟但很重要的人,给现金不太方便,送卡开发票方便,收卡人选择也多。

  管理困局无惩处实名制悬空

  办卡人提供的“实名”怎么核实、由谁来核实?参加此次专项检查的商务局商贸流通处的张纪南处长表示,目前国家虽对预付卡管理有意见,却缺实施细则,没有惩罚措施,且监管主体不清、责任不明,因此也就无法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形成了企业“打擦边球”的局面。他建议商务主管部门尽快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单用途预付卡监管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有关专家认为,预付卡虽然会带来腐败、洗钱等问题,但也给百姓生活带来了便利,国家此次对其规范管理而不是全面禁止,说明已认可预付卡消费形式,要防腐败、堵税漏,还应细化管理办法,避免误伤正常消费。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