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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今年入伍义务兵退役最高可获15万元补助
2011-11-14 09:46:2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延涛 孙健 姜雪松
东北网11月14日讯 记者昨天从哈尔滨市征兵办获悉:我市依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应征入伍的优待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如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等,激发应征青年的入伍积极性。我市2011年入伍的在校大学生进西藏义务兵退役后最高可获15万元左右的经济补助。除此之外,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还享受最低每月300元左右的津贴待遇,根据不同兵种和不同服役地域,还有不同程度增加。
据了解,此次入伍义务兵退役后经济补助标准调整,大幅提高了入伍义务兵经济补助标准,农村普通义务兵退役后可获经济补助最低3.5万元左右,而农村在校大学生进藏兵最高可获15万元左右经济补助。
这次调整经济补助标准,将退役金从过去的3000元提高到9000元;并且增加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从2.4万元至6万元不等。大学生参军退役后可获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金及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根据农村及城镇和普通兵、高原兵及进藏兵等不同情况,可获金额从3万元至15万元不等。
标准中明确,基本补助金中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全市平均水平,具体补助金额根据退役士兵安置地实际情况确定,为安置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倍;农村在校大学生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城镇标准发放。目前补助标准数据为2010年农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情况,到退役时的上年度将以每年10%左右的比例增加。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