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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内最大集中新建廉租房小区在鹤岗竣工
2011-11-18 09:16:0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甡轶 李昕泽 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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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鹤岗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宝树摄

  黑龙江日报11月18日讯 “过去我是在地上,现在我是在天上,以后再也不用四处找房搬家啦。”17日上午,随着省内最大的集中新建廉租住房小区——“福临新居廉租一区”竣工剪彩。中共鹤岗市委副书记、鹤岗市长张雨浦为入住家庭代表发放了“金钥匙”,刘凤云老人与1995户住房困难居民一起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新房钥匙。据介绍,福临新居廉租一区、二区和三区,总投资1.7亿元,共19栋2653套,面积11.4万平方米,规划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廉租住房标准。其中一区完成投资1.23亿元,共14栋,面积8.2万平方米。

  刘凤云老人家住向阳区,祖孙三代5口人一直在外租房居住,每月几百元的低保金和抚恤金中,很大一部分要拿来付房租。“过去租的是30多平方米的小平房,一个月要150块钱,又暗又潮,天天烧火还不暖和。”分配给刘家的廉租房面积有44平方米,解决了过去祖孙三代挤在一个小屋里的尴尬局面。

  近年来,鹤岗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实物配租建设中长期目标,并推进落实。全市廉租住房保障规模逐年扩大,已从最初的低保家庭中住房困难户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上,鹤岗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坚持做到专款专用。在廉租住房使用分配上,实行了“三审两公示”制度,即办事处、区、市三级审核,办事处和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级公示,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加强了层级管理,对廉租住房实行“市有区管”原则,即:廉租住房的产权归市政府所有,保障对象的入住、轮候、退出等工作由区廉租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设、保障对象的复审。据统计,鹤岗市廉租住房建设自2008年启动以来,已向上争取资金5.8亿元,累计完成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5000余户,位居全省前列;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032户,金额6636万元,有效地缓解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同日,鹤岗市东部污水治理工程竣工。该工程是中央决策实施的松花江流域城市污水治理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投入使用,将为鹤岗当地和我省带来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