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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全力剿杀“瘦肉精” 生猪进场查验来源流向登记
2011-11-23 09:13:4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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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3日讯 哈市近日下发瘦肉精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开展“瘦肉精”排查、清查清缴和检验工作,集中力量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将持续到明年5月份。

  方案规定,哈市将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畜牧兽医部门要强化对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扩大检测密度,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在哈市范围内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含“瘦肉精”的,要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

  商务部门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和屠宰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畜牧兽医部门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和检验报告,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生猪,会同商务部门监督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

  此外,哈市还将集中开展肉类市场执法专项检查,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出售含有“瘦肉精”肉制品违法行为的,立即查封、扣押其商品,依法从重查处并及时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方案规定,哈市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到明年4月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任务和措施要求,全面开展“瘦肉精”排查、清查清缴和检验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集中力量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明年5月,哈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瘦肉精:

  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动物脂肪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做“瘦肉精”,是一种非常廉价的药品,对减少脂肪增加瘦肉的作用非常好。但它有很危险的副作用,轻则导致心律不整,严重一点会导致心脏病。

  在中国,通常所说的“瘦肉精”则是指克伦特罗。它曾经作为药物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后由于其副作用太大而遭禁用。瘦肉精在上海曾经引发了几百人的中毒事件。由于西方国家一般不消费动物内脏(内脏特别是肝脏则会残留瘦肉精),因而,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瘦肉精这类物质的使用是合法的。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