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2月30日讯 记者29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已争取国家冬春救灾资金2亿元左右,其中第一笔1.64亿元将于近日下拨全省各地,使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据介绍,国家财政部、民政部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此次将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冬冷、春荒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人均口粮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至90元,增幅达到80%。由于2012年春节来临早,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提前运作,将救灾资金及时下拨到市、县。同时,要求各地要将中央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按照“专款专用,保障重点”的原则和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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