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城市养老床位1.1万张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达70%-解决婚姻殡葬不按规定收费问题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达70%
解决婚姻殡葬不按规定收费问题
黑龙江日报2月14日讯 记者13日从全省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我省民政工作将在完善救助保障机制、推进适度普惠的福利事业发展、提升优抚安置工作质量、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城乡社区建设、建立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优化社会行政事务服务、加强民政人才队伍等方面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功能,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效能。
以完善救助机制为重点,提高贫困群众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2011年度全省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30%,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进一步规范低收入等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适时启动社会救助标准和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实现县以上城市100%建立居民家庭收入信息比对机制,社会救助信息网络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完善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救助职能,推行城市社会救助大厅服务模式;在市县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模式,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出台《关于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指导意见》,将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年均标准分别提高860元和570元,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继续实施“霞光计划”和敬老院整合改造工程,不断提高全省五保集中供养能力。
以发展养老服务为重点,推进适度普惠的福利事业。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改扩建10个以养老服务为主体的县级综合社会福利院;打造大型综合性公办老年养护机构,全面推行向社会延伸服务。制定出台《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助老工程”,在社区实行助老员与“三无、空巢”老人对接服务。探索建立和完善高龄老人、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抓好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政策落实,出台全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加盟指导意见》,推动小型民办养老机构规范经营。力争全年新增城市养老床位1.1万张,使养老床位数占到城市老年人总数的2.3%,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城市社区占到总数的70%。在全省13个儿童福利机构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在100个城市社区建设“儿童之家”活动站。大力发展福彩发行和慈善捐赠事业,推进“县以上慈善组织全覆盖工程”和“慈善超市进社区工程”,深化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启动“慈善进企业”工程和“希望之星”教育援助工程,募集更多的社会资金用于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和救助。
提升优抚安置工作质量。研究制定我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与人均生活水平指标挂钩联动的长效机制;全面完成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工程”,使全省1.9万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困难100%解决;推动县以上优抚医疗定点医院100%实行“一站式”结算;力争完成“安烈保护工程”计划任务的70%。按计划完成年度军休、复员、退役军人和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任务。
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创建100个省以上减灾示范社区,在600个社区启动防灾减灾工程,启动立项3个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推广整村投保与单户投保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参保模式,引入市场机制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强化城乡社区建设。在全省再建城乡示范社区各100个,推动全省城市社区达标率达到66%,农村社区建设启动率达到70%,建设标准化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200个。制定出台《全省城市社区居民小组开展网格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实现城市社区服务全覆盖。制定出台《全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落实兼职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政策,提升社区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效能。规范婚姻殡葬管理服务,解决“超标收费、搭车收费、不按规定收费”等问题,确保年底前实现针对困难群体的殡葬惠民政策全覆盖,力争实现婚姻信息网络全省、全国联网。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加快推进县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深化开展“接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
副省长孙永波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