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伊春3月22日讯 记者日前了解到,伊春市新十年林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和目标已确定。
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将林区纳入了新十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范围。根据规定,伊春市所有贫困林场所和贫困职工,所有贫困村和贫困农民,所有城镇贫困职工群众都是工作对象。具体确定标准如下:贫困林场所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下,贫困行政村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林场所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4800元以下,农村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按此标准,伊春市共有贫困林场所54个,贫困村41个;贫困人口8.64万人,其中林场所贫困人口6.5万人,农村贫困人口2.14万人。
新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目标是,到2015年,林场所贫困职工人均收入实现8600元,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5000元;到2020年,林场所贫困职工人均收入实现1.7万元,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超万元。
今后十年,伊春市将完善扶贫开发工作体制和激励机制,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班子、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党员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确保完成扶贫开发任务。工作中,主要分两轮进行定点和社会扶贫,每轮5年。第一轮选择50个贫困村和林场所进行定点帮扶,同时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开展社会扶贫行动。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扶贫开发投入机制,有效整合专项扶贫资金、部门涉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形成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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