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8日讯 (王增伟 乔平 记者 侯巍) 日前,记者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法委获悉,穆棱市司法系统在全省首创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创新模式,已被省委、省政府确定在全省推广并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2009年12月,穆棱司法局针对调解员低报酬、调解工作经费不足、调解员积极性不高、矛盾纠纷调处力不强和调解程序规范化程度不够等弊端,在该市一镇、一乡、一街道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试点工作。在市政府拨付15万元专项经费的基础上,按调解员调成案件难易程度分四档简易、一般、疑难、重大疑难领取案件补贴的一种激励机制。建立了多调多得,不调不得,按劳取酬、打破大锅饭的奖励机制。同时明确经费来源、经费项目及标准、调节认定标准、考核及奖励办法,大大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实现了人民调解由“让我调”向“我要调”转变;由“以调为主”向“以调成为主”转变;由“以乡镇和街道调委会调解为主”向“以村、居调委会调解为主”转变;由“简易调解为主”向“规范调解为主”转变。
据福禄乡调解员吴雅红说:“制度推行两年来,以往那种打官司告状、拥挤不勘的混乱场面消失了。现在来乡里解决纠纷的人减少了一半以上。”
在穆棱市河西镇,记者见到了农民裘军,他刚从调委会主任李玉杰手中接过厚厚的6万元时,脸上还挂着泪珠。3年前,裘来到王滨的农场打工,说好每月工资2000元。可干了两年半,工资却一分没领到,裘多次提出领工资遭到拒绝。于是他想报复王滨。此时在河西镇排查纠纷的李玉杰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往裘家,劝说裘军。随后,李玉杰又找到王滨进行调解,王滨自知理亏,给了一张6万元的支票。据李玉杰介绍,现在调节员每年大约有200多天在基层排查,避免了多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截止2011年底,穆棱市共排查受理各种矛盾纠纷2084件,调解成功2026件,调成率达97.2%;防止民事转刑事案件及自杀案件8件,制止群体性上访42件,群体性斗殴28件,成功调解法院移交的民事案件23件;兑现案件调成补贴91960万元,全市80.2%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居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