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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严罚标准实施一年 222名醉驾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2-05-09 19:44:33 来源:东北网  作者: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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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严查酒驾违法行为。资料图

    东北网5月9日讯(记者岳云雪) 记者从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获悉,自从去年5月1日提高对酒驾处罚标准和醉驾入刑以来,截至今年5月9日,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298件,222名醉驾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明确提高了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予暂扣6个月驾驶证、10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处予拘留15日,罚款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为从根本上杜绝酒驾,一年来哈尔滨市交警部门执法与教育并举,结合酒驾发生的时间和地域特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已建立起整治酒驾的长效机制,交警部门共开展针对酒驾的专项整治行动百余次,多项措施并举实现了酒驾整治工作的常态化。对酒驾发生的重点区域严格布控,酒驾发生区域一般集中在酒店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交警部门部署的专项行动重点在这些区域展开,并随机进行突袭检查,交警部门查处的酒驾违法行为中,在这些区域查处的违法行为占到70%。

  同时,交警部门对酒驾发生时段进行严格管控,一天中晚7点至第二天凌晨2点,一个月中的法定假日和节假日,一年中的夏季和冬季都是酒驾的发生重点时段,结合酒驾发生的时间特点,调控专项行动频率,科学安排警力部署;防控酒驾重点人群。出租车、货车车、长途客运、送子车、旅游车及其它营运车辆驾驶人成为交警部门重点查处和教育人群,宣教民警深入共188家营运单位,近7万营运驾驶员受到安全教育;建立打击酒驾勤务模式。交警部门专门建立打击酒驾巡逻勤务行动队,实行三班两运转,重点监控晚7时至第二天早7时之间的无警时段,实现对酒驾违法的全天监控,此外,还采取各区大队交叉换勤,县市大队与市区大队交叉换勤,巡警交警协勤的多种执勤模式,整治效果十分明显。

  据介绍,交警部门通过媒体及时报道酒驾案件,震慑和警示交通违法者。交警部门通过媒体对酒后驾车的危险性进行解读,同时将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形成强有力社会舆论氛围,广大交警走进学校、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机关、走进部队、走进施工现场、走进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系列针对酒驾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