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佳木斯5月22日讯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5·8”交通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主管副市长负责,成立由政府办、公安局、教育局等多部门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市公安交警支队按照调查组的要求,迅速展开严密细致的调查和检测工作,目前事故责任认定已经完成。
5月8日20时36分许,肇事司机肖某驾驶的客车在胜利路第四中学门前停车等待第十九中学师生乘车过程中,从驾驶员座位站起移动时,误将车辆变速杆带入二档位置造成车辆向前行驶,其在采取制动措施时误踩油门,使车辆加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致四车连撞,包括张丽莉老师在内的5名师生受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经佳木斯市公安交警支队认定,肇事司机肖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肇事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于2012年5月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佳木斯市第一看守所,并于21日被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批准逮捕后将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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