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6月8日讯 我省未来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格局将是、什么样子?各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又将如何?这些都将在《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找到答案。 7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即日起正式发布实施,这也是全国首个颁布实施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中确定了我省“一心两翼”的空间发展格局,以及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让每个主体功能区都有了明确的定位和未来的开发方向。
据省发改委发展规划处处长杨乃伟介绍,确定主体功能区就是要基于我省不同地区的资源和承载能力,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高土地、资源、人口和市场要素配置效率,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促进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一个全新的规划,它将我省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与传统的发展规划不同,《规划》明确了不同类型功能区的人口规模、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是一个兼具基础性、约束性和战略性的规划。
《规划》提出,全省国土空间开发强度要控制在3.64%,城市空间控制在0.44万平方公里以内。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向生产要素配置较好的地区集中,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扩大城市居住、公共设施和绿地等空间;增加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空间,按照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规模和速度,逐步适度减少农村生活空间;扩大河流、湖泊、湿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增加,使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森林带成为国家和全省重要的生态屏障。此外,《规划》明确,到2020年,我省总体上将呈现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青水碧、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美丽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