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齐齐哈尔
搜 索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2012-07-18 10:29:44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李福山 安海波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齐齐哈尔7月18日讯 为创造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7月10日,《龙江县龙江镇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同时拉开了龙江镇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序幕。

  近几年,龙江县城区从事营运的电(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逐年增加,由于驾驶人员安全、法律意识淡薄,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普遍,致使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2011年以来,电(机)动车共引发轻微交通事故630余起,一般交通事故116起,重大交通事故5起,死亡5人,占城镇交通事故总量的三分之一;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6起,占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三,严重干扰了城区交通秩序,给城区居民出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此,龙江县政府经过认真调查,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和全面论证,制定出台了《龙江县龙江镇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通过区别对待、分类推进、源头治理、严格监管的综合治理手段,强化公交车的城市客运市场主导地位,突出出租车的城市客运市场辅助地位,引导城市客运从业者选用规定车型,综合整治电(机)动车等违规车型的非法运营行为。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龙江县政府成立龙江县龙江镇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交通、行政执法、财政、工商、税务、质监、民政、残联、公安、法院等部门精干力量,进行联合办公,确保执法到位,民生服务到位。7月10日,龙江县交警、运管、城管部门分组走上街头,进行为期一周的宣传、解释、劝导和教育,使其主动退出营运市场。按照方案规定,此次行动整治范围为燃油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不符合营运要求的非法营运车辆。方案要求,非龙江镇城镇户口下岗职工、低保户、城镇无业人员的从业者,于2012年7月20日前全部退出龙江镇城区客运交通营运活动;龙江镇城镇户口下岗职工、低保户、城镇无业人员的从业者,于2013年12月31日前,全部退出龙江镇城区营运活动。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