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9日讯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哈尔滨市三条“社会救助线”已构建起民生保障网。
仅去年一年,哈尔滨市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及农村五保等60万群众获各类救助金12.1亿元。
第一条线:城乡低保保障金多次大幅提升
据悉,去年哈尔滨市共支出城乡低保、城市低困、五保供养金7.4亿元。
其中城乡低保金6.8亿元,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金550万元,五保供养金5663万元,各项保障金标准均多次大幅提升。
2010年,哈尔滨市还开展了对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形成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救助,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的“阶梯式”救助模式。
第二条线:13个专项救助全年支出4.7亿元
据介绍,救助对象在享受基本生活救助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医疗、住房、教育、供暖、供水、供电等13项专项救助,去年哈尔滨市共支出专项救助金4.7亿元。
——医疗救助
2009年,哈尔滨市整合了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实现了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实施全额资助参保、参合救助,日常救助,住院救助。去年,哈尔滨市重新调整了医疗救助办法,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受益面,提高救助标准,当年支出医疗救助金1.4亿元,救助困难群众54.3万人。同时,为方便困难群众就医,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在每个区设定3至5所,每个县的乡镇设定1所定点医疗机构,为救助对象先行垫付医疗费,并免收挂号费、诊查费,减免20%的处置费、护理费、一般性检查费等项目,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住房救助
房产部门主要通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目前,哈尔滨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最初的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从2009年起,实现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申请租赁补贴的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去年哈尔滨市廉租住房在保家庭共14867户,其中12237户低收入家庭共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932.64万元,2630户特困户家庭正享受实物配租保障。
——教育救助
民政部门对市区城市低保家庭中子女在校接受高中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每月加发保障金60元;对当年考入高校的低保家庭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入学救助金3000元。教育部门通过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费,向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发放助学金,向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补助金等形式进行救助,共救助6.6万人,发放救助金6000余万元。
——日常生活救助
包括供暖救助、供水救助、供电救助、供气救助和物业救助等。
此外,哈尔滨市还陆续开展了就业援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殡葬救助等。
第三条线: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救急救难形式多样
据了解,2010年,哈尔滨市建立了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制度,共筹集临时救助资金1570万元。去年,共救助困难群众6700人,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04万元。两节期间,向59.4万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贴8000余万元。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在助老、助学、助孤、助残、助医、救灾等方面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帮扶活动。市慈善总会开展了13个慈善项目,去年投入项目救助资金77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