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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检察院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
2012-09-26 14:19:11 来源:东北网  作者:于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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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6日讯 七台河市检察院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找准全市检察机关为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真正的服务好大局,召开全市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倾听七台河市17位国有、民营企业家的心声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发挥检察工作职能,服务地方企业发展开展下列做法:

  一、更新理念,强化意识,找准服务地方企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就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市委的重大决策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和有效的法律服务,努力做到执法促进发展、办案维护稳定、监督保障民生,使每一次执法办案的过程都成为看得见的为经济社会创造发展软环境的过程。

  二、发挥职能,打击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

  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打击侵犯企业及其经营者财产安全的犯罪;打击严重威胁企业生产经营及其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的犯罪,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加强监督,维护公正,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对侵犯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危害企业经营发展的犯罪案件,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要依法追捕;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要依法追诉;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要依法提出抗诉。

  二认真履行民事和行政审判监督职能。对涉及企业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经审查,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要依法提出抗诉。对违法查封企业生产设备、冻结企业资金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

  三认真受理企业及其经营者的申诉、控告、举报,要做到及时受理,妥善处理,切实保护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到尽职尽责。对涉及企业的案件,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在各个环节上要体现快捷高效。

  四、规范行为,改进作风,提高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执法水平

  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做到“五个不轻易、两个及时、三个防止”,即: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帐户,不轻易查封企业帐户,不轻易扣押企业财务,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及时听取发案企业的意见和需求,及时向企业反馈案件进展情况;防止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防止阻隔企业合法的对外经营关系和流通渠道,防止出现“因办案不力,把企业查垮,把职工查下岗”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内部监督,防止利益驱动和执法随意性。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利用办案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借办案之机拉赞助;严禁占用企业的通信、交通工具等财产;严禁在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借口办案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贪污、私分、挪用、截留暂扣的款物。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绝不护短。

  三推行“阳光检务”,强化外部监督,在聘请人大、政协监督的同时,聘请企业家为检察工作的监督员和联络员,进行开门评检察官活动。

  五、加强沟通,主动服务,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根据企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活动、上法制课、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帮助企业开展企业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相关机制。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