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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绥棱县“七项制度”优化发展环境
2012-10-15 10:17:1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昱飞 董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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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0月15日讯 绥棱县制定7项制度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大提速、快发展。

  他们在全县各部门推行委托行权制度,防止工作拖拉、空岗办私事。实行联合审批制度,按照产业和项目类别,制定联合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动态服务制度,窗口服务部门适时调整服务窗口和人员,方便群众办事。

  实行执法提醒告诫制度。执法部门对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次提醒、两次告诫、三次重处”制度,文明执法,人性执法,宽松环境。涉企检查报备和联合检查制度,到企业检查需要备案,由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预。效能投诉两级快速反应制度,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效能投诉中心,各乡镇各部门设立效能投诉站,上下联动、快速反应,发现问题,及时查纠。

  绥棱县还实行影响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影响发展环境一票否决制度》。七项制度实施以来,各部门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优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实现了历年同期最好水平。目前,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已达117个,合同引资186.6亿元,实现历年同期最好水平。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