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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开启管理新局面
2012-11-09 10:51:16 来源:佳木斯日报  作者: 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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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佳木斯11月9日讯 佳木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郝敬江出席了7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工作会议。他强调,全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以《条例》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管理、保障、服务水平。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于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对机关事务管理的立法宗旨、管理体制、管理制度、改革方向、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公车管理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给予了积极回应。《条例》的实施,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向标准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方向转变,开启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的新局面。

  郝敬江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和内容,用以指导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要做到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调研到位,把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断推向一个新阶段。

  郝敬江要求,要突出重点,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关键环节上求实效。要把握《条例》立法目的,努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把握《条例》工作主线,全面建设节约型机关;把握《条例》基本原则,实行精细化管理。要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服务保障,从根本上夯实机关事务工作的基础,使工作富有生机活力,取得积极成效。

  郝敬江强调,《条例》的出台,是后勤战线的一件大事,要把握契机,创新工作方法,打造工作品牌,提升工作水平,牢固树立“后勤工作无小事”的工作思想和责任意识,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管理、保障、服务水平,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