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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秋粮收购工作全面展开 水稻大豆玉米执行最低收购价
2012-11-21 10:00:04 来源:东北网-黑河日报 作者:王丹 魏立波
东北网11月21日讯 记者从黑河市粮食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秋粮收购的相关文件精神,黑河市秋粮收购工作目前已全面展开,将严格执行国家质价政策,对农民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做到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
今年黑河市水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40元(国标三等),执行最低收购价的水稻为2012年生产的等内品,整精米率低于49%的水稻不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为每市斤2.30元,对大豆损伤粒率和热损伤粒率符合等内品要求的不扣量;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为每市斤1.05元,对非标准水分玉米,各指定库点要积极向农民提供“代烘干”服务,增加售粮收入,对生霉粒含量超过5%的,指定库点不得收购。水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期限为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3月31日,国家临时存储大豆、玉米收购期限为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4月30日,三种粮食作物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黑河市粮食局要求,各县(市、区)粮食局和秋粮收购指定库点要强化服务,切实将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秋粮收购期间,要在库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国家提出的收购守则,做到政策上墙、纪律上榜、标样上台;严格执行质价政策,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提级提价损害国家利益,切实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提高验质、检斤和过筛卸车等主要环节工作效率,减少农民排队等候时间,不压车、不限时,保证农民售粮当日交当日收,不留过夜粮。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