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2月11日讯 近日,哈尔滨市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出台具体政策,确定2013年哈市政府将增加科技投入1亿元,扩大哈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规模。哈市提出,确保各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实现法定增长,到2015年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7%。
据悉,哈市除要求各级政府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外,还将加大政府科技信贷支持。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根据其贷款项目的具体情况,贷款担保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贷款担保额可放宽到2000万元以上,担保费可降低0.1~0.5个百分点。对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按其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总额,通过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给予最高2%的风险补偿。
同时,哈市将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企业研发投入的增长作为科技计划立项的重要依据。对研发投入增长高于全市企业研发投入平均增长幅度的企业,按其增长额的50%,通过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给予最高3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对重点领域企业研发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的单台(套)产品,价值在30万元以上、投产后经济效益显著并形成产业链的项目,通过市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埠外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著名企业、跨国公司、国家级研究机构在哈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并符合哈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的研发机构,经审定,通过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据了解,哈市还将建立市科技成果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优先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符合哈市产业发展,需要引进战略合作、合资伙伴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进行商业策划,并采取多种形式推进项目落地。对从埠外引入、单项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科技型企业的区、县(市)政府招商部门,从完成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目标奖励中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