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9日讯 日前,安达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多名结伙盗窃嫌疑人被判刑。
被告人张某、宋某系黑龙江省安达市某镇农民。2011年9月份的一天晚上,张某伙同朴某、陈某(二人均在逃)窜至安达市升平镇农民高某家,盗走十五块铁跳板和一个铁梯子,价值774元,盗后销掉,赃款被挥霍。2012年1月30日晚10时,宋某向被告人张某、朴某索要欠款,二人没有钱,张某与朴某便窜至邻家将电视机和影碟机盗走,价值1709元。2012年4月7日凌晨1时许,张某与朴某窜至升平镇某农民家,盗走红色富锦牌泰山车头一台,价值3000元。自2011年9月至2012年4月,被告人宋某参与盗窃4次,价值20987元,被告人张某参与盗窃6次,价值2317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张某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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